357留着这道抓痕,会让老爷子他们误会的_隐婚权少爱妻入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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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7留着这道抓痕,会让老爷子他们误会的

  厉景琛在楼下等了一会儿,他就听到陆清欢在上面说。“找到了。”厉景琛往楼上看去,然后他见到陆清欢拿着别针从楼上下来。

  陆清欢身上穿着的是红色礼服。

  礼服很精致,再加上陆清欢皮肤白,搭配着红色,看着就很多么,头发大部分都梳了起来,不过鬓角两边留了一下黑发,她的脸上没有化多少妆,只是用了一个淡妆。

  说是礼服,其实也可以算是裙子,只不过要比平时陆清欢穿的要稍微正式一些。

  陆清欢手中拿着别针,她弯下腰,把厉景琛手边的那些纸张拿起来,然后用别针把它们别好。

  这些是陆清欢整理出来的资料。

  要是不想看书,就可以拿着它们看。

  厉景琛问,“你怎么会把它弄丢?”

  “我也不清楚。”

  陆清欢说,“我就记得上午的时候,我是坐在这里看书,我看了一会儿,然后就上楼到房间去转了一圈。”

  “看着你把衣服换好,我跟着一起换,但我哪知道换好衣服下来,就看到别着它们的别针不见了,要是不找到它,我总觉得不放心。”

  毕竟这个别针还是有些尖锐,要是不小心掉到哪里,比如说掉在沙发上,床上,地上,再让人不小心踩上去,会很疼的。

  主要是陆清欢怕踩到上面。

  陆清欢不怕那种大疼,但对于这种小痛小痒,陆清欢表示无感。

  于是陆清欢就找了磁铁,拿着磁铁,顺着她上午走到那些地方,开始慢慢的搜索。

  从客厅找到厨房,再到阳台,楼梯,过道,书房,最后才找到卧室。

  陆清欢问,“三哥,你都不知道我是在哪里找到它的,它是掉在我刚才穿的那件衣服上,而且还是在袖口这个位置,我用磁铁一扫,它就被吸过来了。”

  陆清欢说得绘声绘色。

  厉景琛听着陆清欢说话,他没有打断她,不过在听到陆清欢说这个别针是在她刚才穿的那件衣服上找到的时候,厉景琛目光下意识的从陆清欢的手腕上扫过,一看,恩……很好,没有看到伤痕。

  他开口道,“没受伤就好。”

  其实厉景琛更想说,不要用别针这种危险东西,不过他很清楚,就算他说了,陆清欢还是会照着她的主意继续做。

  而且就算是陆清欢这次说不用这种别针,厉景琛有足够的理由相信,下次陆清欢就会用别的东西,比如回形针。

  厉景琛能做的,就是多看着陆清欢一点。

  陆清欢不省心,他就要多费心。

  这种事情厉景琛做得多了,倒是觉得没有什么。

  毕竟他都做惯了。

  习以为常就好。

  “我不会受伤的。”

  陆清欢说,“因为它只是被吸到那件衣服的衣袖上,它之所以会被吸,只是因为那件衣服的袖口上,有一个带着磁性的金属纽扣,它只是吸到了衣服的外面,没有刺到衣服里面。”

  “所以我不会有事。”

  厉景琛抬手揉眉。

  “你这么说,我就更担心了。”

  陆清欢情不自禁的笑出了声。

  她侧过头看着厉景琛,嘴角一弯,说,“三哥,你有没有觉得你现在这个样子,有点像,像那个什么……恩,老妈子?”

  厉景琛像老妈子?

  这样的搭配,光是在口头上说,都会让人觉得好玩。

  陆清欢自己都觉得她说的话有些好笑,“哈哈哈……”

  厉景琛无奈的叹气,问,“真有这么好笑?”

  陆清欢诚实的点头,“恩,有。”不止是有,而且还是很有。

  厉景琛前倾着身体。

  他探出手,捏了捏陆清欢的鼻子,然后在陆清欢含笑的目光下,亲上了陆清欢的嘴唇,他并没有深入。

  只是在陆清欢的唇瓣外延摩挲。

  亲完后,陆清欢都还有闲心舔着嘴角。

  可想而知,厉景琛亲得有多温柔。

  见到她这样,厉景琛眸色立刻就是一深,陆清欢看出不对,不过她并没有说什么,只是故作无事的起身,说,“我看时间不早了,现在已经到两点,我们可以走了,这个时候过去,我们还可以在家宴前,跟老爷子说说话。”

  他们过去,最多不会超过四点。

  而家宴,是在晚上,在家宴之前的时间中,陆清欢可以用来做很多事。

  陆清欢想得很好,只是厉景琛哪能让陆清欢就这么轻松离开。

  陆清欢虽然是装作不在意,不过她一站起来,走路的速度就要快许多,不过就算如此,陆清欢还是只走了几步,她就被厉景琛从后面抱住了。

  被抱住了,还能做什么?

  当然是束手就擒。

  陆清欢乖巧的没有动,更没有挣扎。

  “这样就走了?”他低声问道。

  他几乎是贴着陆清欢的耳垂说的话,嗓音低沉且性感,陆清欢对厉景琛本来就没有什么抵抗力,现在他又这样,陆清欢的腿都想要软下来了。

  陆清欢握着他的手,低头看着厉景琛的手指,说道,“……不能把衣服弄皱。”

  只要做到这点,陆清欢就不会管厉景琛想要做什么。

  无论是吻还是抱,都随意。

  可以说,陆清欢很清楚现在厉景琛要是不狠狠的来吻翻她,他是不会罢休的。

  厉景琛笑了,“这么识趣?”

  陆清欢,“不识趣不行。”说完,陆清欢就主动的回过头,和厉景琛亲吻了起来。

  如果说刚才的那个吻,让陆清欢还有闲心舔嘴角,那么这个吻,陆清欢就不会再有那个闲心,陆清欢几乎是被厉景琛深入过喉的深吻,陆清欢的呼吸都感觉是被厉景琛带着走了。

  陆清欢本来是想要抓着厉景琛的衣服,不过她刚准备抓,厉景琛就含糊的说,“不能弄皱。”

  陆清欢只好把手松开。

  转而把手抬到厉景琛的脖子上。

  比起陆清欢,厉景琛的动作就要显得温柔很多。

  他只是吻陆清欢的时候很强势,但是他抱着陆清欢身体的手,却十分的温柔,没有把陆清欢的礼服弄皱,弄坏,他就像只是在轻轻的抱着陆清欢。

  除此之外,并没有做什么。

  跟他拥抱着陆清欢手的那种温柔不同,厉景琛对陆清欢的亲吻就要显得凶狠许多。

  完全是想要把陆清欢整个都吞下去。

  过了好一会儿,厉景琛才把陆清欢松开,松开后,他说的第一句话就是,“你看,我说过,不会把你衣服弄皱,我就没有把你的衣服弄皱。”

  闻言,陆清欢瞪了他一眼。

  不过因为她刚刚才被厉景琛深吻过,陆清欢的神情还带着魅意,所以陆清欢的瞪眼,没有丝毫的威力。

  厉景琛看得很清楚,但是他没有说出来。

  陆清欢都不知道,她现在的眼眸,泛着水光潋滟的模样,有多好看。

  陆清欢收回看他的眼神,然后低头,看着自己身上的礼服,确实是像厉景琛说的那样,衣服没有被他弄皱。

  陆清欢再抬头看厉景琛的西装。

  恩……很好,没有皱。

  陆清欢微微上扬起下巴,尽力平复着加重的呼吸,“你……你的衣服也没有弄皱。”

  只不过……

  他衣服是没有皱,脖子上倒是被陆清欢抓出了一道红痕。

  那是被陆清欢在刚才被厉景琛深吻的时候,无意识抓出来的痕迹。

  难怪陆清欢总觉得她刚才抓了什么。

  原来不是衣服,而是他的脖子。

  厉景琛准确的摸上被陆清欢抓出来的那道红痕,“你说我顶着它回去,老爷子会不会说它是被你种下来的?”

  陆清欢,“……”很有这个可能。

  红痕这么明显,老爷子肯定会注意到。

  想到老爷子一脸会用你知道我知道你们刚才做了什么的表情看着自己,陆清欢整张脸都变得面无表情了。

  她讷讷的说,“它会消下去,只是一道痕迹,不会留太久,如果它不消,半路上我会用遮瑕膏把它遮住。”

  “不要。”

  “恩?”

  陆清欢不明白厉景琛为什么会拒绝。

  厉景琛平静道,“我觉得留着它挺好。”

  “三哥!”

  “你叫我也没用,老爷子不是一直都担心我们感情不顺吗,我顶着它回去,还可以让老爷子放心。”

  陆清欢嘴角一抽。

  呵呵……她要是信了才是怪事。

  老爷子会担心他们感情不顺?

  骗谁呢。

  还有厉景琛怎么就变得这么无赖起来。

  陆清欢没好气的说,“你别以为我看不出来你真正是想要干什么,你明明是想要让老爷子看我笑话,因为它一看就是被我抓出来的痕迹,而且它一看就是新的,再加上我们下午才过去,说不定老爷子还会以为我们滚了一上午的床单。”

  如果不是滚床单,能在厉景琛的脖子上留下那种被抓的痕迹吗?

  所以陆清欢才会说厉景琛是在打坏主意。

  厉景琛微笑,“哦,是吗,我有这样想吗?我自己都不知道。”

  陆清欢翻了个白眼,虽然这种翻白眼的姿态不美,但陆清欢觉得现在只有它可以把自己此时此刻的心情表露出来。

  陆清欢看着他脖子上的痕迹,打开包,从包里找出了遮瑕膏,把它拿在手里,晃了晃。

  陆清欢似笑非笑的说,“既然你不准备用,那我就不用带着它。”

  说完,陆清欢就把它往沙发上一丢。

  一丢……

  没有丢准,遮瑕膏被丢到了茶几上。

  “反正到时候他们看的是你,又不是我,你就这样顶着它到家宴上,我感觉还挺不错。”

  陆清欢这样一想通,她觉得用这种方式秀恩爱,确实是很好。

  毕竟就像她说的那样,看的不是她。

  厉景琛本来还想要再逗弄下陆清欢,哪知道她这么快就反应过来,认为他这个样子不错。

  厉景琛掠过了这个话题。

  陆清欢只好不打主意把它擦掉就好。

  别人会看?

  那就让他们看。

  厉景琛牵着她的手,走到玄关,亲自给陆清欢要穿的鞋子拿出来,是跟这件红色礼服搭配的红鞋高跟,他让陆清欢把手放到他肩上,给陆清欢换好鞋,鞋的跟不是很高,穿着很舒服。

  把陆清欢弄好的,厉景琛就转头穿他的皮鞋,最后擦好手,两人就这样走了出去。

  来到外面,在阳光的照射下,陆清欢下意识的闭上眼,然后她就被厉景琛在鼻梁上放了一个墨镜,有了墨镜,陆清欢因为见到阳光眯起来的眼瞬间睁开。

  陆清欢好奇的问,“你是什么时候拿的墨镜,我怎么不知道?”

  “在你换衣服的时候,我在衣帽间找到的,刚好是一对,我想着出来的时候太阳会有些刺眼,我就把它们带了出来。”

  厉景琛拿出另外一只墨镜,放到眼上。

  因为陆清欢穿的是鞋有跟,所以厉景琛走得并不快,再加上家宴是在晚上,两人现在过去,都还算早。

  陆清欢拿着的包很小,刚好可以一只手拿着,丝毫不费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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