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我想去火车站_程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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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我想去火车站

  ”我也不想这个样子的啊....”安海平的眼眶发红,”我也跟着心疼..”

  他抹了抹眼角似有若无的泪,”可谁让沈家的小少爷,用这两颗漂亮的小虎牙咬我呢?”

  然后,他便让人把沈非墨关到了地下室最底下一层,那里阴暗潮湿,暗无天日,四处都是令人作呕的味道,死去的动物尸体在地上腐烂,血迹干涸,落下死前痛苦挣扎的痕迹。

  人在这里被关久了,其实和动物也没有什么区别。下场估计也是一样的。

  陆娆问沈非墨,”你也是被南海平弄到这里来的?”

  沈非墨满嘴的血,顺着尖削的下巴流下,分不清他和陆娆,谁更恐怖一些。

  无所谓区别,反正被关在这里,都是一样的。

  然后他听见女孩儿又阴森森地咧嘴笑了起来,”你长得真好看,流血的样子也好看,安海平最喜欢好看的东西,人也一样,嘻嘻。”

  ”我好渴。好久没有喝水了,我能不能喝一点你的血?”

  陆娆又问,脚上的铁链子伶仃碰撞,声音沉重而清脆,她朝着角落里的他爬了过去,那双空荡荡如窟窿一般的眼睛愈发靠近。

  沈非墨浑身都沁出了密密麻麻的汗,脸色惨白至极,他很疼,疼得说不出一句话。

  不着寸缕的身躯在他旁边靠下,陆娆伸出手,抹去他嘴巴里的血,直到双手都变成了鲜艳的红。却怎么也抹不干净。

  咸涩而猩。

  她蹙眉,手心摊开,宛若浸入了红色油漆,然后,落下了两滴滚烫的透明,是眼泪。

  ”为什么...要这样对我们?”

  陆娆闭上眼。”为什么?”

  沈非墨吃力地看着她,”你...安海平....”

  他并没有把这句话说完,因为剧烈的疼痛感没办法支撑着他说出什么完整的话,那两颗虎牙被拔下以前,被硬生生地磨平。

  ”我和你一样。”

  地下室散落了很多瓶瓶罐罐,都是安海平养着的手下丢进来的,他们没事就会过来看看她到底有没有死。

  没有死就给点吃的给点水,再给点药,吊着那苟延残喘的命。

  陆娆随便拿了一罐,不知有无过期,也不知会不会吃死人,她给沈非墨喂了一粒,大约半个小时以后,药效发作。

  他觉得五脏六腑被人拳打脚踢,好像要在体内爆裂开来,脖子处的青筋一根一根蔓延开来,而女生指着他痛苦的模样,又哭又笑,宛若疯子。

  十分钟以后,一切都归于平静,几抹闪烁的幽光穿过发线,陆娆和沈非墨说,”你活下来了。”

  血染脏了少年的纯净,白皙如玉的皮肤裂开一道道口子,从小缝隙里挣扎绽放出一朵朵血红色的妖姬。

  陆氏银行在三年前倒闭,倒闭的原因算不上什么秘密。政商界风起云涌,小小一个错误的抉择就将人推向毁灭。

  陆家的独生女陆娆却在后来下落不明,有人说她整个容,带着大量资金被送出了国,有人说她已经被秘密灭口。

  只有陆娆一个人知道。她在暗无天日的地下室被关了整整三年。

  安平海的品味就是如此,落魄的少爷小姐比泥巴还要不值钱,但比起出生贫寒的漂亮孩子,她们身上的矜贵气质却是无法企及的。

  又有什么比折断高岭雪花,看着原本高高在上的他们被染脏,过得连狗都不如更加过瘾?

  沈非墨和陆娆一样。

  沈氏倒台以后,程时晚那个女人将沈家兄妹打包送给了安海平。

  那个变态早年被豪门贵阀羞辱过,于是他的憎恨逐渐变得扭曲,后来走上政坛,有权有势,私底下便喜欢收集折磨那些长得好看的少年少女,而沈非墨是不可多得的高质量极品。符合安海平所有的幻想和需求。

  在看到那双琥珀色瞳孔的那一瞬间,他的喉咙久违地干涩起来,那个少年的眸子里仿佛镶嵌了钻石,深邃发亮,闪烁着耀眼的幽光。

  他是那样的毫无瑕疵,甚至纯白到了病态的地步,黑而细碎的发,精致的五官……

  安海平觉得他从前所收集的”玩具”,即便再绝色,在他面前也黯然失色。

  只可惜,这个瓷娃娃一点都不听话,会咬人。安海平只能关着他,让他在暗无天日的环境里一步步自我疯狂,扭曲,毁灭,他会哭着向他求饶的。

  而陆娆和沈非墨的经历差不多,陆氏彻底倒闭以后,她带着父亲遗留下的财产,在逃去另外一个国家的时候,被陆氏银行的仇家抓到,然后献给了安海平。

  她差不多已经疯了,直到某天狭小窒息的地下室,那道沉重的门又被打开,没有什么光线。只因为久违的动静,空气迅速流动了起来,落下簌簌灰尘。

  他们丢进来一个穿着白色衣服的男孩子,不,不应该说是白色,他身上是狰狞的血。他毫无力气,弱得不堪一击。

  他们是一样的。

  沈非墨将外套脱了下来,盖在陆娆的身上。

  ”穿着吧。”

  他脸上的血渍已经干涸,黑色,白色,血色。肮脏的,血腥的,骄傲又意气风发的小少爷已面目全非。

  少爷和千金落入了尘埃里,甚至都没了个人样,他们在黑暗的地下室,两个被囚禁的灵魂的不得不相偎。

  就不会那么冷,那么绝望。

  那段恶心的经历已经过去了十年。

  沈非墨偶尔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想起,他会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然后他笑,再将镜子打碎,玻璃四分五裂,划破了肌肤,血在手臂上蔓延开来,那一瞬间竟是畅快享受的。

  然后他便开始喜欢上一切血腥的东西,自残,疼痛,吗啡,手段也日益残忍起来。

  他变得好像最初那个阴森阴沉的沈砚。又好像变成了另外一个安海平。

  他好像生了一场治不好的病。

  舒雅的家是栋小别墅,可以容纳下半个班的人,也难怪可以开得起生日派对。

  五颜六色的气球,堆积成山的礼物,一大桌子的食物还有三层高的蛋糕,十八岁成人礼,很盛大隆重。

  舒雅的父母甚至请了小有名气的钢琴家,替她们弹生日快乐歌。

  程欢想起了自己的生日,过几天她也要十八,从前过生日的时候,会吃一碗长寿面,外婆煮给她吃的,但不会有这么漂亮的蛋糕。

  别墅里有很多人,有舒雅父母做生意的朋友,也有同班同学,每一个都穿得很漂亮。

  私立贵族学校的孩子,在家庭环境的熏陶之下,早有把这种派对当做社交的观念。

  程欢有点庆幸自己好好打扮了一下,不会这么的格格不入。

  她甚至还喝了点酒,大家都高高兴兴的,她好像也不能太扫兴。

  这是程欢第一次喝酒,毫无疑问,她的酒量差到惨不忍睹。

  一小杯菠萝啤就让她的脑子变得有些昏昏沉沉的。

  然后程欢给沈非墨打了个电话,反正。派对差不多也快结束了。

  嘟……嘟……嘟……

  他却没有接。

  手机那头一直是忙音……

  程欢将手机放下,又拿起,再次拨了出去。

  结果都是一样的。

  他好像在忙,忘记了这件事。

  程欢握着手机,独自一人坐在角落里的小沙发上。

  直到最后,所有的宾客都悉数散去,只剩下一个面色微醺,甚至有点走不稳路,又有些落寞孤单的女生。

  她低垂着眼睛,一直看着手机屏幕。

  五分钟过去,十分钟过去,再过去几分钟。就要九点了……

  没有任何回音。

  沈非墨一直没有出现。

  程欢不好意思留在别墅里,天色已晚人家也需要早点休息?

  她起身,和舒雅告别,舒雅见她一个人,又喝了点酒,有些不放心。

  ”你要不然今天在我家住一个晚上吧。或者说,你要去哪儿我让司机送送你?”

  程欢犹豫了一会儿,然后摇摇头。

  ”没关系的,我走回去就好了。”

  她和舒雅随便说了一个家里很近很方便而且没有喝醉的谎。

  舒雅也没有强留。

  程欢离开别墅,却不知道要去哪儿,这片地方,她不认得。

  她又想回外婆的故乡了,至少那里有很漂亮的木棉花。

  街道很冷清,将程欢的身影拉得很长,风吹在她的脸上,冰凉冰凉地刮过,她觉得有些冷。

  程欢晃晃悠悠地走着,后来走累了,就坐在路边的椅子上。

  一辆出租车经过,在她面前停了下来,司机摇下车窗,”姑娘,你要去哪儿?”

  他大老远就看到这个女生,一个人。步子都有点不稳,还非要往很深很偏僻的路走。

  这片地方的人烟味比较少,大晚上都没有什么车辆经过。

  他这种还真是寥寥无几的了。

  程欢动了动睫毛,”我……”

  这个世界上是不是坏人比较多?

  可那个司机很面善,而且,他开着一辆很正规的出租车。

  ”我想去火车站。”

  程欢想了想。偏着头说出这样一句话。

  ”上车吧。”

  司机看了她一眼,怎么样,都不像是去火车站的,他甚至都担心这个女孩子连车钱都付不起,更何况是火车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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