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3章 暴风雨_程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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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3章 暴风雨

  厉害的人并不可怕,厉害的疯子却不能不畏。

  不过才二十二岁,他就成为了政商界巨子,而且是出了名的心狠手辣--与那份冰姿玉骨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他成为了那个,程欢眼中的沈非墨。

  陆娆并没有和那个女生说太多,但她其实也没用隐瞒什么。

  她并不知沈非墨年少之事,一切和他有关的记忆都在地牢里发酵。

  她只知,沈非墨家里以前差点破产,虎落平阳被犬欺,他被安海平关了几个月,收到过非人的对待,心里创伤从未痊愈。

  后来又重新承担起了沈氏的一切。就用那个单薄清瘦的身躯。

  陆娆一直记得林其成的话,他让她好好过自己的日子,最好离沈非墨远一点。

  他阴暗扭曲而又背负深仇大恨,内心藏着一个疯子和恶魔的结合体。

  在他能够大方承认安海平教会很多的那一瞬间,陆娆就明白,林其成说得很有道理,她确实应该离他远一点。

  她并不妨碍他走上那条路,他也不必将那条路上的血腥带到她的世界。

  沈氏到底是怎么东山再起的?期间到底有多少条人命?流了多少血?受了多少伤?有多困难,多黑暗,多可怕?

  可想而知。

  陆娆却不想知道。

  她后来和沈非墨的联系并不多,自己开了个纹身工作室,在一条很疯狂摇曳。彩灯弥漫的街道。

  其实,她也渐渐爱上那种扭曲的快感,但陆娆还算得上能够控制自己,并且及时止损。

  除了妖艳的妆容,还有夸张的刺青,这些东西对她来说都是极好的伪装。她不害人,也不变态,夜深人静,卸去妆容以后,她还是那个她。

  她不像沈非墨,坏得那么彻底。

  但那个男人却在某一天,买下了整条街。包括街上莺莺燕燕的会所。

  ”你何时有这样的闲情逸致?”

  她难得才见他一面,在一块摇摇欲坠的红灯区招牌之下,而那张矜贵的脸和这一片的糜乱格格不入。

  ”女生在这种地方工作很危险。”

  沈非墨的回答非常之无所谓。

  而陆娆却觉得很可笑,拜托,再危险的地方又不是没有待过,更何况。娆姐和这条街上的小虾米比起来,非一般人。

  他点了根烟,当着她的面抽了起来,”所以我买下来了,以后就算我的地盘,你安心工作就好,没有人会来找你的麻烦。”

  氤氲缭绕的尼古丁在修长的指间蔓延开,那张令人过目不忘的脸惊艳到了极致。陆娆忽然觉得沈非墨还是有些地方,是让她意想不到的。

  他们,应该算得上是知晓彼此的朋友。

  一身造价不菲的高定西装,毫无褶皱,妥帖地衬托出了那挺拔清隽的身影,他单手插在口袋里,眉眼和那天的阳光一般慵懒。

  ”沈总,那么我谢谢你了,谢你关心。”

  而她的口吻难得轻快轻松,尾音上翘,很像当初的陆小姐。

  沈非墨抽着烟,淡泊地瞥了她一眼。

  ”不用谢。”

  简简单单三个字,听得倒是无聊又乏味。

  和处理公务一般干脆利落,兴许是真把这片地方当做投资,当做一笔生意。

  沈非墨在商界驰骋多年,如鱼得水,早就是个经验丰富的老手。陆娆表示要习惯沈先生的作风,他不是沈小少爷。

  总之,许久不见,她觉得他既变了很多,却又说不出哪里变了。

  年长几岁,褪去青涩,走向愈发迷人的成熟。还带着要人命的邪气。如同一个潘多拉宝盒,充满了深邃神秘。

  可惜,a市身价最高,年轻帅又气多金的沈少,却没有什么人往他身上扑,准确的说,是不敢,根本就没有那种胆子。

  早几年他还是会玩女明星的,不过后来玩过火了,把人给玩死了也没有下文。

  谁让他这么变态呢,光是听见”沈非墨”三个字,都足够令人闻风丧胆了。

  陆娆甚至看到街边父母教育小孩子。用的话居然是--”你再不听话,小心沈氏集团那个老板把你抓走。”

  于是,原本还吵吵闹闹的孩子瞬间就安静闭嘴,听话得不行。

  陆娆觉得很想笑。

  沈非墨交代完这里以后是他的地盘,便开车走了,保时捷碾过一地灰尘,扬长而去。

  陆娆和他的碰面基本上都是以此结尾,准确的说,他们碰面的次数不多,也从来没有过什么很明确的目的。

  大概所有的缘分,都从他们一起被关在那个地下室开始,是彼此的生命里不可抹去的痕迹,又是不需要怎么交流的存在。

  这样倒也挺好的,至少有沈少罩着,她衣食无忧了。

  偶尔,那个男人也会在兰坊里堕落一下,陆娆就亲眼看见好几个身材劲爆的脱衣舞娘坐在他的腿上,而沈非墨往她们那呼之欲出的鸿沟之间弹着烟灰,他勾起唇角,笑容浅浅,即便在最糜乱的地方,也依然保持着一贯的优雅矜贵,他就像一只深夜里出没的鬼魅,漂亮到了极致。而眸子底下却缭绕着捉摸不透的光,反正,分不清谁和谁更脏。

  如果说将近凌晨,沈非墨来兰坊,陆娆半分不会觉得惊奇。

  可这一次,她却没有想到。今天来找她的,竟然是程欢,一个年纪很小的女生,她一直以为,她是被沈非墨抓过来玩的小猎物。

  但小猎物的好奇心很重,很想知道关于猎人的事情。不知是出于知己知彼,以后方便逃跑这一原因呢...还是想抓住他的把柄,又或者,她只是单纯地想听。

  于是,除了那些她不知道的,其余的事情,陆娆选择性告诉了程欢一点,跳过沈非墨杀人,而沈砚替他顶罪,当然也跳过了很多很多,他所做的血腥之事。

  陆娆觉得自己可真是太善解人意了,这小姑娘八成是无法接受的吧?

  程欢听完以后,好像陷入了很大的震撼之中,死死咬着唇,直到唇色失尽,脸色发白,也都久久没有缓过神来。

  原来沈非墨身上的伤都是这样来的,他不告诉她。她也终于明白了。难怪,叶瑜说,谁都可以出事,只有他不可以。

  程欢觉得很难过,早知道,她就不要过来问这些的,太沉重了。

  陆娆看了一眼时间,”你在这间酒吧里已经待了快一个多小时了,现在是凌晨一点,再不回去应该会被沈非墨弄死吧。”

  程欢已经不怕这种话了,她依然沉浸在那些事情之中,面容哀伤,仿佛走进了一个分外悲催的世界。

  陆娆无奈叹气,”兰坊不带小朋友玩,走吧,妹妹,我送你回沈宅。”

  这次她听见了,于是很机械木讷地点了点头。

  这条街是个小型不夜城,不存在安静这两个字,玩到天亮才是常态,整个城市陷入沉睡,而这里依然是狂欢的乐园。

  陆娆带程欢出来的时候,倒是真的觉得有些冷了,再热闹也暖不了。掀开灯红酒绿的外皮。本质都是孤独的,所以才需要宣泄。

  车开到了四分之三,缓缓停下,陆娆转过头,对着副驾驶上的女生说,”前面就是沈非墨的别墅,我就送你到这里,懒得让他知道我和你在一起,我可不想和他过不去。”

  程欢对着她很有礼貌地道了谢,然后下车,临走之际,她仿佛看见一双很清澈的眼睛--陆娆的眼妆有些花了。渐渐显露出本来的模样。

  是程欢见过最好看的。

  一瞬间,她的手并未离开车门把手,只是站在原地,晃神,直到车的引擎声提醒她,该走了。

  程欢出来的时候。别墅里的人基本都休息了,上上下下都是漆黑一片的,而她现在走了几步,却渐渐停下了脚步。

  有哪里不太对劲。

  因为此时此刻,她看见的场景,是灯火通明的,还开了更多的照明设备,地灯,街灯,几乎照亮了半边天幕,斑斑驳驳落在她孤寂的身上,将影子拉得狭长。

  所以,她在深更半夜偷偷跑了出去,被发现了。

  程欢好像也没有什么心情的起伏,她甚至都没有觉得害怕,只是继续往前走着,脚步沉重,仿佛丢了灵魂。

  然后。她再次停下--因为她看见了沈非墨。

  白色的衬衣在冗长沉闷的黑夜里,很显眼,风拂过他的头发,顺着一个方向倾斜,露出胜过毓秀河山的眉骨。

  他就这样远远地看着她,微扬起下巴。没有说任何一个字。而右手轻轻摩挲着的,是一把沉甸甸的枪。

  他好像从来都懒得将一句句子重复两遍。

  比如,不许她到处乱跑,好好在卧室里休息。

  沈非墨低头,菲薄的唇抿出一个姣好的弧度,然后他笑,笑得很清冷,就如同那边沿散发着银白色寒光的枪一样。

  很好,这一次,她又没有听他的话。

  风也将程欢的头发吹得有些散乱,这个时候,别墅里慌里慌张地跑出几个人,看见眼前的场景,差点两眼一步,凉气一抽,当即倒地,索性昏个不省人事。

  程小姐在大半夜跑了,沈少回来,发现卧室里空空荡荡。

  于是,一场在劫难逃的暴风雨,随着他渐沉的脸色,压抑着等待爆发。

  又要完了,他给过她一次机会,绝对不会有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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